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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去世后一双儿女的抚养权归谁?

时间:2025-02-04   访问量:1006

### 大S去世后一双儿女的抚养权归谁?

2025年2月3日,一则令人震惊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华语娱乐圈:知名艺人徐熙媛(大S)因流感并发肺炎在日本不幸去世,年仅48岁。这一消息不仅让广大粉丝和公众深感惋惜,也引发了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其中最为人们所关注的莫过于她与前夫汪小菲所育的一双儿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在大S生前,她与汪小菲围绕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曾有过多次争议。最终,大S获得了两个孩子的主要抚养权,而汪小菲则享有探视权。然而,随着大S的突然离世,这一安排面临着巨大的变化。那么,在法律框架下,这两个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究竟会归谁呢?

#### 法律框架下的抚养权归属

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规定。根据台湾《民法》及《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若父母一方去世,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归属需遵循一系列原则。

在台湾法律中,生存父/母优先原则占据主导地位。这意味着,若父母一方死亡,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原则上由尚存的一方自动取得。除非存在例外情形,如生存父/母被法院宣告丧失监护权(如虐待、遗弃、吸毒等重大过失),或主动放弃监护权,或子女已满15周岁且有自主意愿选择其他监护人,否则生存父/母将自动获得监护权。

在此案例中,大S去世,汪小菲作为生存父/母,原则上将自动获得子女的监护权。当然,如果存在争议,法院将依据《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评估父母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亲子关系密切程度,以及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及个人意愿等因素,以确保子女的最佳利益。

#### 特殊情况下的考量

尽管生存父/母优先原则占据主导地位,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例如,大S的家属(如父母)可能会以“变动最小原则”要求将外孙子、孙女留在身边,并要求汪小菲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下,法院将需要权衡各种因素,包括孩子的实际生活环境、与祖父母的亲密关系,以及汪小菲的抚养能力等。

此外,如果大S生前通过遗嘱明确指定了监护人(如妹妹小S或母亲),这一指定也需经法院认可,且不得排除生存父/母的优先权。法院将审查指定是否符合子女的最佳利益。

#### 抚养权与继承权的分离

值得注意的是,监护权的归属并不影响子女继承大S遗产的权利。根据台湾法律规定,遗产的继承权分四层,子女(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胎儿)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大S的遗产。这意味着,无论监护权最终归谁,两个孩子都有权继承大S的财产。

#### 后续的法律程序与安排

在大S去世后,汪小菲需向户政机关办理子女监护权登记。如果存在争议,任何利害关系人(如大S的亲属)可向家事法院提出改定监护人诉讼。法院将委托社工进行家庭访视,并出具监护权评估报告,以协助法院作出最终裁定。

#### 结语

大S的离世无疑给她的家人、朋友以及广大粉丝带来了巨大的悲痛。在抚养权问题上,我们希望各方能够遵循法律原则,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尽快达成共识。同时,我们也希望两个孩子能够在未来的生活中得到充分的关爱和照顾,健康成长。

在此,我们向大S表示深切的哀悼,并向她的家人致以最诚挚的慰问。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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