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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公职人员制售“八宝丹”获刑

时间:2024-12-11   访问量:1015

**四名公职人员制售“八宝丹”获刑:法律红线不容触碰**

近日,一起涉及四名公职人员制售假药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这四人因生产、销售未经许可的“八宝丹”而被判刑,引发了社会对药品监管和公职人员行为的深思。

八宝丹作为一种中成药,因其具有清利湿热、活血解毒、去黄止痛等功效,在福建、广东沿海一带备受青睐。然而,长期以来,八宝丹价格居高不下,一粒3克重的八宝丹售价高达数百元。巨大的市场需求诱发了民间的制药热情,但也让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了“商机”。

案件的主角陈志杰是一名教师,他看中了八宝丹的利润,便向漳州市龙文区朝阳街道打山村一严姓村民获取了所谓的“八宝丹”秘方和制作方法。随后,陈志杰采购原材料,开始在家中大量生产这种未经许可的药品,并对外宣传、销售。陈志杰的前妻王女士、漳州高速公路交通综合执法一大队工作人员蔡松毅和漳州市库区移民管理局原副局长老沈也先后卷入其中,分别负责出谋划策、推广销售和线下、线上推荐。

然而,他们的违法行为很快就被揭露。厦门中药厂注意到陈志杰在市面上售卖璞苑八宝丹,并声称其与厦门中药厂的鼎炉八宝丹及漳州的片仔癀同宗同源、功效相似。厦门中药厂随后安排业务员向陈志杰购买样品进行检测,发现璞苑八宝丹所含药品及制作工序与国家规定标准不符,遂向相关部门举报。

2022年6月30日,陈志杰、王女士、蔡松毅及老沈四人被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刑事拘留。经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厦门药品稽查办公室认定,警方在陈志杰等人住处扣押的多批次璞苑八宝丹被认定为假药。据统计,陈志杰、王女士生产、销售假药金额共计43万余元,销售获利13万余元;蔡松毅累计销售5万余元,销售获利1.7万余元;老沈向他人销售8000元。

思明区法院以陈志杰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以蔡松毅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以王女士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以老沈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继续追缴陈志杰违法所得13万余元,追缴蔡松毅违法所得1.7万余元。陈志杰等四人对判决均不服并上诉,但厦门中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药品监管的严峻形势,也引发了公众对公职人员行为的质疑。作为公职人员,他们本应恪尽职守、遵纪守法,但却因贪念和利益驱使,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他们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公众的健康权益,也严重破坏了公职人员的形象和公信力。

药品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其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此,药品监管必须严格、规范、有力。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药品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药等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同时,也应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法律红线不容触碰。无论是谁,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公职人员更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知法守法、依法行政。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才能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繁荣发展。

碧悟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企业,始终秉持诚信守法、质量为本的经营理念。我们将继续关注药品监管领域的动态和趋势,加强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确保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药品安全问题,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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